省級眾創空間認定獎勵實施細則
(試行)
第一條 為貫徹落實《山西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山西省支持科技創新若干政策的通知》(晉政辦發〔2017〕148號)規定,大力推進眾創空間發展,制定本實施細則。
第二條 獎勵對象
上年度新認定的省級眾創空間。
第三條 獎勵標準
一次性獎勵50萬元。
已享受省扶持眾創空間發展專項資金支持的,補足金額,支持資金等于或大于50萬元的,不再獎勵。
第四條 申報材料
《眾創空間認定獎勵資金申請表》(一式三份)。
第五條 申報程序
按年度通知要求將申報材料提交主管部門簽字蓋章后,向省科學技術廳相關處室提出申請;相關處室核查提出獎補資金建議,經廳辦公會議研究并公示無異議后,按規定程序撥付資金。
第六條 本細則適用于2017年及以后年度認定的眾創空間。
第七條 本細則由省科學技術廳負責解釋。實際執行中,如
出現新情況新問題,由省科學技術廳會同有關部門共同補充完
善。